中新网上海5月15日电 (记者 许婧)上海市商场监管局14日发布音讯称,近来,闵行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网络言论状况,某小区居民反映在收到的保供物资中,酱香肘产品真空包装袋内混有苍蝇。
法律人员连夜赶赴小区展开查询取证,承认该产品的确存在混有异物的问题后,第一时间对涉案酱香肘的经销商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立案查询。经查,当事人出售的保供套餐A含酱香肘、酱猪耳及酱猪头肉三种产品,其间,酱香肘的出售价格为17.8元/包。
当事人出售混有异物食物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制止出产经营糜烂蜕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干净、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许感官性状反常的食物、食物添加剂”的规则,闵行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一起,闵行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发动长三角法律办案协作机制,向该涉案产品出产商所在地的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发送协查函,对涉案产品的出产环节进行查询。
上海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劝诫: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出产者、经营者应加强对出产、出售产品的查验查看力度,严厉保证产品质量,保证居民收到安全、定心的保供物资。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大法律力度,及时查办触及食物安全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保证居民舌尖上的安全。(完)